东莞阳光网 2026-05-10 12:15
近日
东莞交警曝光了一批
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
涉及逆向行驶、占用机动车道等行为
相关车主将依法面临罚款处罚
快跟小妹一起来看看吧
01
虎 门、中堂、樟木头
非机动车污损遮挡号牌
东莞722215
虎门镇威远桥路段
东莞CD9389
虎门镇威远桥路段
东莞P60486
虎门镇威远桥路段
东莞DB3315
中堂镇中麻路中兴路路口
东莞ED0453
中堂镇中心路
东莞AV4118
中堂镇中麻路槎滘大道路口
东莞771161
中堂镇中心路
东莞489229
樟木头莞樟路
樟木头段大米市场对面
深圳0724M6
樟木头镇石新路
东莞EP2120
樟木头镇东深路樟木头段490号
02
清 溪
电动自行车逆行
东莞FB3331
第二小学路段
东莞FF2510
第二小学路段
东莞AV8093
广场中心市场路段
东莞GF5735
广场中心市场路段
东莞V79433
清溪大道供电仓库路段
东莞CG4221
育才路鹿鸣路路口
东莞FB0079
育才路鹿鸣路路口
东莞FX8497
育才路鹿鸣路路口
东莞M47557
育才路鹿鸣路路口
东莞L04790
育才路石田路
上述电动自行车主逆向行驶
属于交通违法行为
将被依法处以50元罚款
03
虎 门
非机动车走机动车道
东莞BF2252
122省道与社岗路交叉口
东莞CA4590
太沙路金源楼路段
东莞CT5173
太沙路海运路路口
东莞CV6809
122省道与社岗路交叉口
东莞EA9336
122省道与社岗路交叉口
东莞EV5829
122省道与社岗路交叉口
东莞F22872
太沙路与东安路交叉口
东莞GD0867
太沙路海运路路口
东莞GD4928
太沙路与东安路交叉口
东莞J19790
太沙路金源楼路段
以上驾驶人均被记录处罚
请大家引以为戒
文明出行、安全驾驶!
小妹提醒大伙:
曝光不是目的,文明才是导向
请大家从自身做起,摒弃驾车陋习
自觉遵守交通法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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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|东莞阳光网综合东莞交警、最美清溪、虎门太平
编辑|薛映亭、朴园霞
审核|陈芳、刘欢
终审|赖昆鹏、何春辉